鄭州一小區門口放置了一塊警示牌,上邊寫到:車停此處,必出事故。知情人說,這是保安對在此停車的車主說出的詛咒語。以前個別車主為了圖省事,隨意將車停放在此處,影響別的車輛進出,保安放置禁停牌也無濟於事,不得已寫了這樣霸氣的語言貼在木板上,警告車主。據保安說,有這樣的警示牌後,再也沒有人在此停車。(1月2日大河網)
  車停此處、必出事故,這警示牌,真狠;這保安,素質真低。亂停車當然不對,但應當好言相勸,怎能惡言詛咒?一方是業主,一方是保安,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,並且後者還是前者花錢請來為自己服務的。如此態度,豈不令人心裡添堵。
  可是,保安出此下策,也屬無奈之舉。警示牌半年前就有了,不過原來的警告語是這樣寫的:此處禁止停車,再次提醒後果自負,事故多發地域。可是就有業主對此視而不見,繼續亂停亂放。保安一怒之下出狠招,從此業主不亂停。事實證明,“詛咒警示牌”雖然雷人,卻收到了“顯著效果”。不得不說,某些不講文明的人委實太不自覺,“敬酒不吃吃罰酒”,你不拿出“力度”來,他們就不收斂。
  那麼,對於“詛咒警示牌”,我們究竟該持一個什麼態度?是站在法律和文明的角度予以譴責,還是站在實用的立場給予力挺?估計會有爭論。不過,此事帶給我們的思索還遠不止此。我們良好的生活環境,莫非只能靠這種“詛咒警示牌”來保障?不管是苦口婆心地勸說,還是反反覆復地引導,何以竟敵不過一句“狠話”?
  對某些泛濫成災、屢禁不止的醜陋現象,確實必須拿出一點管理的“力度”來,但相關措施也必須守住法治和文明的底線,不能以暴易暴。“詛咒警示牌”應立即拆除,不能任其繼續污染人們的眼球。而那些亂停車的業主也應自我反省,千萬不要腆著臉將不文明進行到底。
  文/喬志峰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“詛咒警示牌”為何“效果顯著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t57pthnk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